完善安全设施。大力实施农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,完善道路安防设施,近年来先后建成农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80公里、危桥改造138座,整治安全隐患95处,逐步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,农村道路安全通行能力逐步得到提升。
加强养护管理。按照《公路法》“县道县管、乡道乡管、村道村管”分级管理的原则,明确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,细化绿水青山综合监管“一长制”目标任务、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,全面加强辖区道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,做到“有路必养、养必到位”,确保路域环境“畅、美、绿、安”。
加大执法力度。强化农村道路日常巡查,扎实开展农村道路路政管理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,联合公安交警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,先后组织开展《公路法》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162次,依法查处侵占、破坏农村道路行为9起、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7台,有效保护农村道路路产路权,遏制超限超载运输破坏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成果的违法行为。